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和国资委有关安排部署,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定于2023年6月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集团公司开展1次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结合案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质量安全部、党群工作部按职责分工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个单位在集团公司网站等平台发表安全生产专稿不少于2篇。(办公室牵头,质量安全部、各单位配合)
3.各单位要分层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单位负责)
(二)大力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4.集团公司分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针对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聚焦剖析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参加国资委2023年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网络培训班,面向各层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通过集中培训、个别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三是在总部大楼一层大厅、食堂、电梯口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并采购发放相关资料等。(质量安全部、组织人事部、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5.各单位要强化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一是围绕危险作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等,组织对全员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开挖、起重吊装、高空、电焊、用电、水下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专业安全培训,对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一线作业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充实一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二是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职工自救互救技能进行培训,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具体应急措施进行针对性培训,并督促维护队伍及施工人员做好相应培训。三是积极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四是通过培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意识、应急避险救援能力和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一是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部署,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二是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教渠道,创新宣教方式,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网络直播、小视频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提升应急能力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四是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五是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做好居民、学生防溺亡的科普知识宣传,并积极开展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各单位负责)
(三)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8.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方案,加强领导,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引领示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助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各单位负责)
9.各单位要持续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保持对消防、洞室施工、高边坡、场内交通、渣场等方面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强化用火用电作业、临边临水作业、水下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等高风险作业的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强化对现场监理、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外包外租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无人监护、冒险作业的要建立并落实处罚制度,对于因此造成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责。(各单位负责)
10.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强烈意识和工作质量,发挥管理团队和内外部专家作用,强化学习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行业问题清单,对照开展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各单位要狠抓精准严格监管,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单位要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各单位负责)
(四)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11.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中线公司和东线公司在做好防汛应急演练同时,要针对防洪加固、隔离网建设、日常运维、防汛抢险等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江汉水网公司要针对洞室施工、洞口工程、交通安全、渣场安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其他有关单位结合项目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单位负责)
(五)加力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2.6月是强化年行动从自查自纠向强化工作转段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梳理完善自查自纠清单,部署落实好专项攻坚和管理强化工作,对于安全生产月期间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后续强化年工作逐项整改到位。同时按照办质安〔2023〕102号文件加快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办质安〔2023〕104号文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和重点项目两个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质量安全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管理强化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和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